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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年02月18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学院传播,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教体〔20201号)文件精神,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统筹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党委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警务保障部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院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疫情防控摆在最重要的位置,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防控。

(二)加强值班备勤工作。要求院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要切实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按照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安全维稳工作的通知》《青海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24小时值班备勤,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强化防控责任意识。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尽快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向教工进行提示,不去疫情较为严峻的城市;走亲访友时避免出入人群密集场所,避免接触从省外尤其是从武汉等地返青人群;各部门负责人对于部门人员(含学生)的动态去向、身体状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学生处(团委)与警务保障部配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做好防控工作;警务保障部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疫情监测和单位内部清洁消毒工作。

(四)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制度,要求各部门安排值班人员每天13:00前向学院值班中层干部报告疫情情况,值班中层干部负责将疫情情况于每日1530前报上级部门。

供稿: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