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电冠防〔2020〕4号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5号、第6号)和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出返青教师管理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处置措施,提前做好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返青教职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学校各部门1月20日以来从外省区市返回西宁的教职工(含临聘工作人员);1月20日以来接待过从外地来访亲友的人员;1月20日以来有从外地回宁的共同生活亲属的人员等。
二、排查报备
列入管理范围的教职工要及时主动报告赴外地返程或接待外地亲友、家人赴外地及返程详情,所在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事项包括:
1.赴外地事由、目的地、时间;
2.本人及亲友家人往返交通方式,包括车次、航班号、私家车牌号、经停或中转地等;
3.本人及亲友家人在外地接收流行病学调查、检查隔离等防疫管控措施情况;
4.本人及亲友家人返青后向社区报备并接受防疫管控情况;
5.本人及共同生活亲属健康状况。
三、管控措施
1.严格居家隔离。1月20日以来赴外返青教职工须主动向居住地区社区报告登记,主动居家医学观察2周;居家隔离期间避免外出,确需外出的,应尽量少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居家隔离教职工离岗不脱离工作,采用远程办公方式参与部门工作;居家隔离教职工随时待命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经排查确认无病例接触史、医学观察可解除隔离的,根据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2.严格出行管理。从我省一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响应启动之日起,未离开青海的同志,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外出它地;已经外出的同志除返青不再到其他地区;全体教职工要自觉杜绝走亲访友、聚会聚餐活动,主动劝阻外地亲友来访、家人赴外地。出省同志除滞留武汉等特殊情况外,其余人员2 月10日前全部返回。
3.做好自我防护。全体教职工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身体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特别是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 立即就近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4.加强信息沟通。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出省的同志,每天13:00前要主动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本人及家庭情况,各部门负责人每日排查,每日下午3:00前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确保掌握每个教职工的动态。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联系渠道畅通。
5.做好教学准备。返青及未外出教师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在保持自身健康的基础上,提前做好新学期备课工作。
四、纪律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大局意识,强化纪律观念,主动担当作为,自觉履职尽责;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自我要求,在关键时刻彰显先锋模范形象;要坚持见人见事、见事见人,把防控疫情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察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监督管理,从严从快查处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情况的部门和人员。
各部门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学峰 联系电话:13897263333
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