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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内蒙古师范大学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19年10月11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10月10日,青海师范大学与内蒙古师范大学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云国宏,青海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张雄伟,党委副书记、校长史培军,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马德明,副校长冶成福及两校主要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会议由马德明主持。




会上,张雄伟简要介绍了我校建校以来的发展历史和近年来办学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在教育部和四所部属高校对口帮扶下,学校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内涵建设等方面都得到了极大地提升,并对于两校的交流合作提出了展望,希望内蒙古师范大学多传经送宝,加强合作、互相学习,两校充分依托人才、科研等优势资源平台,在民族教育研究、科技联合攻关、重大项目联合申报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提升办学质量。

云国宏校长对内蒙古师范大学从学校新校区建设、博士点成立、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学校转型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希望两校在双语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史培军在发言中指出,内蒙古师范大学是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师范教育的典范。两校要通过协议落实合作,借助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平台,共同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共享科技信息,共建重点实验室,共建成果转化平台,实现成果转化资源共享。

会后,云国宏校长一行考察了青海师范大学藏文古籍文献中心、班禅研究院等,并前往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学习。